103年房屋稅未繳納稅單已雙掛號寄出,請按時繳納!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房屋稅未繳納稅單已雙掛號寄出,請按時繳納!

103年房屋稅已於5月開徵完畢,開徵期間尚未繳納房屋稅的民眾,苗栗縣稅務局已另於7月16日以雙掛號寄出稅單,請民眾於收到稅單後在繳納期間內儘速繳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部分未繳納的房屋稅單已另行委託郵局寄發,請民眾收到稅單後,在繳納期限內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各銀行、農會)或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以現金繳納,不必負擔手續費;也可以參照稅單上的詳細說明,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方式繳納。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經常無法收到稅單,請向該局房屋稅科或竹南分局房屋稅股變更稅單寄單地址,或申請以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納房屋稅,以免忘記繳納,造成滯納催繳。

更新日期:2014/08/01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