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房屋稅率調升囉!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房屋稅率調升囉!

房屋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時,應繳的房屋稅變多囉!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供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時,按修正前的房屋稅條例及本縣徵收率規定,其適用的稅率是屬於非住家非營業用2%。但近來因此類房屋其使用性質與一般營利事業作營業用越來越接近,實際已無差異,為維護租稅公平,經立法委員於本年提案修正通過,將供醫院診所等使用之房屋稅率調升與營業用相同,其稅率範圍由原來的1.5%~2.5%,調升至3%~5%。 稅務局近期內將針對縣內所有之私人醫療院所及一般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之房屋進行稅率調整作業,民眾所有房屋如果已未供上開使用時,請儘速向該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日在15日以前者當月適用變更後稅率,如果在16日以後申請者則須在次月方可變更。為了您的權益著想,愈早申請方能愈早適用較低的稅率!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時,請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8/01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