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主動輔導市民辦理地方稅災害減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主動輔導市民辦理地方稅災害減免

(臺中訊) 近日麥德姆颱風挾帶豐沛雨量,造成各地災害及人民生命財產之損失。為體恤民情並協助災民減輕稅負,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將依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通報房、地災損情形,並隨時注意媒體報導,主動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辦理地方稅減免事宜。

地方稅務局提醒您,納稅義務人如有以下受災情形,亦可提出申請。

(一)房屋稅:

房屋在災害中受創,納稅人需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房屋 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方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

(二)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103年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再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主管稅捐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 娛樂稅:

  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因災害受損,得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 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