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 網路檢舉真方便,事證齊備才成案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隨著網路發達,運用網路資源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國稅局在接受民眾檢舉方式上,除了提供一般的電話或書面檢舉外,亦提供了網路檢舉信箱供民眾檢舉逃漏稅。以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為例,去年一整年就受理了近2,000件的網路檢舉逃漏稅案件,但可惜的是,有部分檢舉內容因無具體事證,致無法查核。
   該局表示,網路雖提供了檢舉的便利性,但實際上檢舉人常以臆測、推斷或網路、報章雜誌、廣播電視等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公開資訊即指控他人逃漏稅,因缺乏可供偵辦之資料及線索,國稅局為求慎重,均再通知檢舉人提供具體逃漏稅事證,但也因此常引起檢舉人誤認國稅局故意推託、怠忽職守。
   對此,國稅局說明,依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稽徵機關對於檢舉案件須事先確認檢舉人是否提供違章漏稅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如有缺乏將會通知檢舉人補證,逾期不提供將予免議結案,因此檢舉內容須具備被檢舉人姓名、地址、涉嫌逃漏稅之事實、涉案期間、發生地點、逃漏金額或其他相關之具體事證及資料,以利稽徵機關進行查核。
   該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增加稅收,歡迎民眾主動檢舉逃漏稅,民眾若有具體違章漏稅情事者,可利用國稅局網站的檢舉逃漏稅信箱提出檢舉,只要檢舉資料具備,該局將會依法辦理。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張詠晴 06-2298136
   彙總編號:10102-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