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部分路段地段率調整,將影響100年度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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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訊】彰化縣政府於3月25日公告100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調整部分路段房屋稅地段率,總計調整約20,470戶,佔房屋總戶數約6.14%,增加今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額約1,188萬元,預估佔100年度房屋稅稅收約0.51%。
本縣的房屋坐落地段率,自66年1月1日起實施迄今已逾30年,均未調整,而近年歷經高速公路、東西向快速道路、彰化東外環、各項重大交通建設陸續完工,以及都市計畫的推動,使本縣各地區繁榮發展程度不一,現行的地段率在各地區之間已有失衡的情形,為追求課稅公平,故於本年度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決議調整部分路段之地段率。
地段率之調整係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辦理。因此,商業愈繁榮、交通愈便利、房屋交易價格較高的地區,地段率相對較高,反應在房屋稅額上也較明顯。
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房屋稅=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面積×(1-折舊率×經歷年數)×地段率×稅率,地段率的高低將直接影響房屋稅額的多寡,位於地段率有所調整之路段房屋,稅額變動會直接反應在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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