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繳清欠稅,再開車上路!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4/07/07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繳清欠稅,再開車上路!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呼籲,103年度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因超過限繳日30日仍未繳納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依使用牌照稅法的規定處1倍罰鍰。該局已在縣內多處地點架設車牌辨識系統,以加強查緝逃漏稅,因此請車主繳清稅款,再開車上路。如有疑問,請撥打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洽詢。更新日期:201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