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房屋標準單價已公告調整,自7月1日起實施!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縣房屋標準單價已公告調整,自7月1日起實施!

『苗栗訊』苗栗縣稅務局表示,本縣原沿用30年未調整的房屋標準單價,已經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適度調整,並於今年5月22日公告自103年7月1日起實施!實施日後完工落成之房屋將按新單價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本縣原適用之房屋標準單價是73年7月1日訂頒,沿用已有30年之久,皆未調整,該單價已嚴重悖離房屋實際建造成本。為適度反應實際建造成本及考量民眾稅賦負擔,所以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本年召開會議時,決議酌予調整。以鋼?混凝土造3樓住家用房屋為例,調整前房屋標準單價每坪為8,165元,調整後每坪為1萬4,876元,調整後價格約為實際建造成本之25%。 稅務局特別強調,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是為合理反應實際成本,而本次調整後之房屋標準單價只有針對本年7月1日以後建築完成的房屋適用,本縣其他98%舊成屋(7月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或完工者)並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其他舊成屋仍將以舊單價計徵房屋稅,請民眾不要誤解!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8,或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mlftax.gov.tw/,置於房屋稅/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內容項下)。  

更新日期:201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