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不符合身障者免稅之車輛,將取消免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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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不符合身障者免稅之車輛,將取消免稅資格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普遍認為申請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後即可永久享有免稅之優惠,其實不然;已辦妥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若已不符免稅條件時,即取消免稅資格,並自免稅原因消失之日起補稅。

該局提醒車主,身心障礙免稅條件已不符合規定的車輛,車主應主動向該局申請恢復課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更新日期:201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