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會課徵空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空屋會課徵空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些民眾購屋後因房屋還在裝潢或整修中而空置未作使用,詢問是否有針對此種情形另外課徵“空屋稅”,其實房屋稅因使用情形不同,而有不同的課徵稅率,目前房屋稅率分為住家用1.2%、營業用3%及非住家非營業用2%等三種稅率,空置房屋係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適用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並沒有所謂的“空屋稅”稅率。

  稅務局指出,民眾購屋後房屋還在裝潢或整修中,空置未作任何使用,此時,如果該屋使用執照用途別記載為“住宅”時,則房屋稅稅率是按1.2%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使用執照上記載為非住家使用者,例如為店舖或辦公室…等,則此時房屋稅稅率是按2%的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或撥04-22585000轉1。

更新日期:20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