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植農產品的溫室或飼養禽畜用的房屋,需要繳房屋稅嗎?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培植農產品的溫室或飼養禽畜用的房屋,需要繳房屋稅嗎?

最近適逢房屋稅開徵,有部分的民眾收到稅單後向稅務局詢問,「我的房屋目前在作養雞、養鴨用,為何仍收到房屋稅單?養雞、鴨用的房屋不是可以免稅嗎?」 針對上述民眾的疑問,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按規定,房屋如專門供飼養家禽、家畜或培植農產品使用時確可免徵房屋稅,但納稅義務人必須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並經核准者才可以免徵房屋稅,如果超過30日才申請,則自申請日當月份起才能開始適用免稅。所以民眾如果沒有即時申請,等到了5月收到房屋稅單時才申請,則只能自5月開始適用免稅,其他月份則仍應按比例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如符合減免規定時,一定要儘速向稅務局申請減免,早申請才能早適用免稅,未申請則將無減免之適用!請民眾留意以免影響自己的權益!

更新日期: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