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房屋稅,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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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房屋稅,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固定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所以民眾為增加使用空間常有頂樓、1樓增建或二次施工等違章建築房屋,也是課徵範圍。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係納稅義務之履行,並非使未經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之違章建築得據以合法。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