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屋是否要繳納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貨櫃屋是否要繳納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使用者為課徵對象,定著於土地上之貨櫃屋仍應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建築物依建築法定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因此貨櫃屋如非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非屬房屋稅所稱之房屋,不課徵房屋稅,反之,若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即應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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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