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土地之公告現值如經更正,可申請退還溢繳之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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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之公告現值如經更正,可申請退還溢繳之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土地係按公告土地現值徵收土地增值稅,於辦好所有權登記後,經地政機關更正土地公告現值,買賣雙方可以共同申請更正原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如果因此產生溢繳稅款,該局將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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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