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驗合格並不表示車輛沒有欠繳稅款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輛檢驗合格並不表示車輛沒有欠繳稅款

(苗栗訊)多數民眾誤以為車輛於監理單位或代檢廠辦理定期檢驗並檢驗合格後,就代表該車輛没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定期檢驗屬於車輛性能之檢驗,故檢驗內容並未包含檢驗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   該局特別呼籲車主,請檢視愛車各年度使用牌照稅是否已繳清,如有未繳納者,應儘速向稅務局或監理站補單繳清,欠稅未繳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罰鍰,不得不慎。   聯絡人:周淑美 聯絡電話:037-331900轉832

更新日期:201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