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寄發了,請如期繳稅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100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寄發囉!開徵繳納期間自100年4月1日至4月30日,繳納截止日期4月30日適逢(星期六)例假日,5月1日(星期日)為勞動節,銀行業依規定5月2日(星期一)補假1天,依法順延至5月3日(星期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所有人或使用人,請如期繳稅以免逾期受罰。若未收到或遺失使用牌照稅稅單,應即向該局、員林、北斗兩分局或監理單位申請補發。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便民服務,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民眾除了親自赴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還可利用「金融機構約定轉帳」、「ATM自動櫃員機轉帳」、「網路信用卡繳稅」、「網路晶片金融卡繳稅」、「電話語音繳稅」或至「萊爾富、全家、統一、0K(來來)便利商店繳稅」(每筆金額以2萬元為限)等多元化方式,且除信用卡繳納依各發卡銀行規定收手續費外,其餘均免收手續費。
該局特別提醒您,當車輛欠繳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繳本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請民眾記得一定要依限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3-169。
承辦員:趙登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