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地價稅特別稅率土地如變更使用,請提出申請以免遭受補稅及處罰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地價稅】地價稅特別稅率土地如變更使用,請提出申請以免遭受補稅及處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加油站用地等原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有變更使用情形時,或原減免地價稅、田賦之原因、事實消滅時,請主動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免查獲遭補稅及處罰。 該局指出,被查獲補徵地價稅案件經統計主要原因為使用情形變更未主動申報,稅務局特別籲請民眾留意,土地如變更用途要記得提出申請。

更新日期: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