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房屋稅開徵宣導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房屋稅開徵宣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房屋稅即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3日截止,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可就近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也可於6月5日24時前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家便利超商繳納(每筆金額不超過2萬元為限),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另利用信用卡繳稅、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可自4月26日零時起至6月5日24時前繳納。

   該局表示,納稅人也可以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是最省時省力,既不會漏接稅單,更不必擔心逾期繳稅被加徵滯納金。辦理約定轉帳納稅人,務必在6月3日前將應繳稅款存足於原申請轉帳扣款之帳戶,以利金融機構於當日順利扣款繳稅,納稅人若未在6月3日前存足應繳稅款,致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繳稅時,該局將另寄繳款書供納稅人繳納。

該局提醒民眾,依稅法的規定,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稅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沒有收到稅單或遺失稅單的民眾請向該局補發稅單,若對稅單上的課稅有不了解的情形,歡迎利用繳款書上之查詢電話逕向承辦人員洽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77-97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