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之通信地址如有異動,請向車籍所轄之公路監理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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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之通信地址如有異動,請向車籍所轄之公路監理機關申請

(臺中訊)住在外埔區的趙先生打電話到地方稅務局申請變更使用牌照稅之通信地址,但被告知要改向監理所申請,感到不解。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的稅籍資料是因車籍資料而來,所以納稅人通信地址如有異動,應檢附車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行車執照內頁影本;若委託代辦者另備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與印章,逕向車籍所轄之監理機關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即可按址寄送。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6624146分機402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第四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