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期繳納稅捐,可避免因逾期而遭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按期繳納稅捐,可避免因逾期而遭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全面清理歷年欠稅,並積極加強送達,民眾收到繳款書確認無誤後,請儘速繳納。另仍有滯欠稅款的民眾,如還未收到繳款書,請向該局補發,以利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在收到繳款書後,請務必於期限內完稅。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如仍未繳納,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到時不僅須繳納所欠稅款,還另加徵滯納金及繳納執行費用。而行政執行分署亦會對欠稅人存款、薪資扣押及拍賣財產等方式進行強制執行,又欠稅達一定金額以上,財政部會通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欠稅人出境,因此該局呼籲民眾要如期繳稅,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該局也提醒民眾,如因工作繁忙或人在國外,擔心有所遺漏、忘記或有不方便繳納的情形,建議您申請轉帳方式繳納,既省時又便利,除可免除您不便繳稅的煩惱,更可避免因逾期而遭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欠稅疑問,歡迎撥打該局總(分)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2425(地價稅及房屋稅)、2456(使用牌照稅)。
中壢分局:4515111- 608(地價稅及房屋稅)、 605(使用牌照稅)。
大溪分局:3800072-217。
楊梅分局:4781974-213。

更新日期:201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