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房屋稅即將於5月1日開徵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本市100年房屋稅繳款書(包括轉帳納稅通知)將於4月21日全部寄發完成,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0日止。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電話語音或便利商店等方式繳納稅款者,可於100年4月26日零時至100年6月2日24時前繳納,惟6月1日至6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繳納:
1.各代收稅款處(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
2.轉帳繳納(經申請核准者,請於5月31日24時前預留存款)。
3.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操作手續詳稅單背面說明;除信用卡需視發卡銀行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4.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之案件,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繳納。(免付手續費,繳納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
該局並提醒如您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已遺失者,請儘快於5月底前以書信、網際網路、電話或親自到該局申請補發繳款書。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