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加利用所得查調四管道,以免所得漏報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多加利用所得查調四管道,以免所得漏報受罰

嘉義縣陳小姐詢問:沒收到扣繳憑單應如何申報呢?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行政院公布自103年1月8日起,凡憑單填發單位給付境內居住者之所得,且已依限申報各式憑單,即可免辦理憑單之填發。
嘉義縣分局進一步指出,所得人不是沒收到各式所得憑單,就可免除申報義務哦!所得人可透過下列四大查詢管道掌握個人所得:
一、透過自然人憑證使用綜合所得稅申報軟體查詢或下載。
二、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符合試算條件者)。
三、至國稅局臨櫃查詢(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委託他人)。
四、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
嘉義縣分局提醒您,多加利用所得查調四管道,以免因所得漏報而受罰,可就冤枉了。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2014/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