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由大廈管理員簽收,無論有無轉交,已發生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稅單經大廈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縱管理員未如期交付民眾,亦不影響稅單送達之效力,逾期未繳將被加徵滯納金,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稅單郵寄至納稅人之住居所,倘納稅人因事不在,得將該稅單交付其住、居所之接收郵件人員,而大廈管理員即為接收郵件人員,因此稅單只要經其代為簽收,即已發生送達之效力,至於該管理員何時轉交納稅人則在所不問,縱然該管理員未如期交付,民眾也不能以沒有收到稅單為由提出免罰。
該局提醒民眾,100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尚未收到稅單的民眾,請趕快詢問住宅管理員是否有代收,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處罰鍰,嚴重還可能被限制出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