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繳稅管道多樣化,讓您好選擇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牌照稅繳稅管道多樣化,讓您好選擇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的營業車輛上期及其他車輛全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3月17日陸續寄送。為方便繳納稅款,已開放多項繳稅管道,除可持繳款書向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及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稅外,尚可使用約定帳戶轉帳繳納稅款,及利用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稅款,也可使用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稅。

 

該處強調,除信用卡繳稅依發卡銀行與持卡人約定,由持卡人負擔手續費外,其他的繳納方式,包括便利商店繳稅、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手續費,都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該處表示,根據統計國人繳納稅款方式,除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稅外,民眾選擇到便利商店繳稅者最多,因為便利商店已是現代人生活的好鄰居,不但據點多且24小時全年無休,又有其他加值服務等特性,但提醒民眾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於稅額在2萬元以下之案件。

 

稅捐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10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稅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103年5月2日24時,惟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撰稿人:消費稅科瞿美玲   電話:8952-8600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陳瑞娟電話:8952-8130

  

 

更新日期:201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