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有民眾詢問:多人持分共有的房屋,為何只有其中一人收到稅單?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原則上一戶房屋設立一個稅籍,核發一張房屋稅單,由共有人推定一人代表繳納;如不推定代表人,則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共有人代表繳稅後,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向其他共有人求償;但地方稅務局也可依民眾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別開單課徵。申請房屋稅分單課徵的手續很簡單,納稅義務人只須填寫申請書即可。空白申請書可自地方稅務局網站下載,或至地方稅務局及各分局櫃台索取填寫。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