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使用牌照稅稅單已寄發,請留意稅單是否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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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使用牌照稅稅單已寄發,請留意稅單是否收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度自用車全期暨營業用車上期車輛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0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請民眾別忘了如期繳納。

地方稅務局為響應節能減碳之環保概念,稅單以「信函」交由郵局遞送,已於3月20日寄發,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不慎遺失,可直接向該局、員林及北斗兩分局申請補發。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係依行車執照登記地址或納稅義務人申請之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郵寄,如果地址已變更,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更新日期:201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