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囉!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囉!

(新竹市訊)10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了,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3月27日起至5月2日24時止,可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惟5月1日至5月2日繳納稅款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免加徵滯納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03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19日寄發,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選擇任何一種方式繳納:

1.本市代收稅款處(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

2.轉帳繳納(經申請核准者,請於4月30日24時前預留存款)。

3.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操作手續詳稅單背面說明;除信用卡需視發卡銀行規定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4.繳納金額如為2萬元以下,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免付手續費,繳納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

     稅務局提醒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已遺失者,請儘快至稅務局或監理單位補發稅單,電話申請亦可。聯絡電話:新竹市稅務局(03)5225161至311-316,新竹市監理站(03)5327101轉107、108。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1.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201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