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兌獎不需要交易明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電子發票兌獎不需要交易明細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為提高辨識度與方便民眾整理,紙本電子發票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統一規格為寬5.7公分,長9公分,且採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直接儲存於發票下方的兩個QR Code(二維條碼),民眾可直接利用手機App掃描查詢,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若民眾有需要交易明細,亦可要求營業人列印,以供作為報帳、對帳使用。如果幸運中獎了,僅需攜帶紙本電子發票正本就可以領獎,不需要交易明細。
該所說明,電子發票推動的目的是希望民眾多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但節能減紙,所有發票資訊皆儲存於雲端,不用擔心發票遺失、毀損或錯失對領獎,亦確保民眾有交易糾紛時,可隨時列印交易明細作為退換貨之依據。為鼓勵民眾踴躍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自103年1-2月期起,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開獎組數將由2,000組調增為3,000組,每組獎金新臺幣2,000元,民眾以載具索 取之電子發票若同時對中統一發票各獎別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號碼,可選擇較高之獎額兌領。
該所籲請民眾購物消費時要記得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會員卡等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以增加中獎機會。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 郭芷倩 電話:04-23051116#325)

更新日期:201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