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放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搖搖馬應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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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放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搖搖馬應課徵娛樂稅

(新竹市訊)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搖搖馬係電動玩具之一種,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課徵娛樂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在大賣場、藥局、診所、便利商店等場所或騎樓擺放上述設備供人娛樂,依法須課徵娛樂稅,提醒擺放設備之營業人,記得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否則遭查獲後,將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或5225161轉31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亦可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訊。

更新日期:201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