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地可同時申辦節省地價稅,節省地價稅4倍以上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夫妻共有房地可同時申辦節省地價稅,節省地價稅4倍以上

    小張最近結婚,和太太共同買了一間房地,共同登記在2人名下,小張打算請假到稅務局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同事小王告訴他,可以利用稅務局網路申辦,免請假喔。而且記得太太也要一起辦才可適用。小張馬上上網申辦,e指搞定,直呼真是太便民了!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分別以夫、妻個別名義登記共同持有,其房屋未供出租、營業使用且由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時,向土地所在地之稅務局提出申請核准後,夫妻各持分土地均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網路申辦各項業務,以網路代替馬路,節省往返時間。    該局提醒,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10?)較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相差4倍,民眾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務必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則該年度起即可適用,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聯絡人:張郁翎  電話:334016

更新日期:201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