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為落實愛心辦稅,訂定輔導期間鼓勵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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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為落實愛心辦稅,訂定輔導期間鼓勵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款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落實愛心辦稅,以輔導重於查核,鼓勵貨物稅產製廠商於輔導期間主動誠實申報繳納稅捐。

該所表示:貨物稅廠商常見之違章或疏失型態如下:(一)自用、贈送或未稅品直接售供廠內員工自用之應稅貨物未申報完納貨物稅。(二)應稅貨物參加展覽、未稅出售。(三)以關係企業為經銷商故意壓低銷售價格以取巧漏稅。(四)應稅貨物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將一個價格故意分張開立或另以「運費」、「加工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目,故意低報應稅貨物之銷售價格。(五)以偏低之價格銷售予特定批發商後銷貨退回,再以較高價格出售時,未依規定申報完稅。(六)銷貨附贈應稅贈品,贈品數量未計入課稅。國稅局訂於103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加強查核產製廠商之貨物稅徵納情形,自即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
    該所特別呼籲,請廠商自行檢視有無上述之違章或疏失情事,若有因疏忽致短、漏報貨物稅之情事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於輔導期間內自動補報繳納貨物稅,即可免罰。
    如尚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利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提供之網頁電話免費服務,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銷售稅股李永彬,電話:04-22612821轉302)。

103年度統一發票稽查作業已經開始囉!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加強營業稅稽徵,有效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以維護租稅公平及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會不定期持續派員實地稽查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情形,且將以經常被檢舉、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長期累積留抵稅額巨大、透過網際網路交易或開立統一發票異常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重點對象。
該所說明,營業人如經查獲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者,除補徵所漏稅款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處以1至10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停止其營業。
該所特別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亦提醒民眾購物消費不忘索取發票,以共同促進統一發票制度順利推行。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電話04-22612821轉318)

更新日期:201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