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方式要記牢,詐騙集團騙不了!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退稅方式要記牢,詐騙集團騙不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務局對於應退還納稅義務人的退稅款,其退稅方式只有3種,其一為「現金退稅」,由納稅義務人(受退稅人)本人親自至櫃台申請退稅(目前現金退稅受理稅目僅限使用牌照稅,且退稅金額為新台幣二萬元以下);其二為「支票退稅」,稅捐稽徵機關將公文連同退稅支票以雙掛號方式郵寄給民眾;其三為「直撥退稅」,由納稅義務人(受退稅人)以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向稅務局申請退稅,退稅款即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受退稅人)指定的帳戶。   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無論詐騙手法如何翻新,只要謹記上述稅款退稅方式,並秉持「三不原則」:不提供個人資料、不聽從指示操作提款機、不依據他人指示辦理語音轉帳,另外,亦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就可防止詐騙集團利用假退稅真詐財模式。   納稅義務人如尚有地方稅退稅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03)8226121查詢。

更新日期:201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