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了!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使用牌照稅將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開徵,以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除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分上下2期徵收外,其他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為每年徵收1次。 該局為加強便民服務,櫃台成立服務中心並自3月24日起中午不休息,延長辦公時間至下午6點(例假日除外),方便納稅義務人補發繳款書及納稅查詢,請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指出,今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本(3)月17日起陸續寄發,如果車主未收到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請向該局及玉里分局、監理機關申請補發,以免逾期受罰。如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總機8226121轉242至246及玉里分局8882861轉233洽詢。

更新日期:201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