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稅捐不因財產被禁止處分就免移送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欠繳稅捐不因財產被禁止處分就免移送強制執行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因欠繳稅款,不僅名下財產被稅務局辦理禁止處分,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並扣押存款或薪資。 該局進一步表示,民眾欠繳稅款,稽徵機關得就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地政或監理機關禁止處分土地、房屋或車輛,目的是防止欠稅人脫產規避稅捐債務。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不要以為財產已被禁止處分,就不會被移送執行扣押存款或薪資,按時繳稅才是維護自身權益最好的方法,如有任何地方稅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查詢。   聯絡科室:稅務局法務科 聯絡人:李秀雲 聯絡電話:037-331900轉833

更新日期:2014/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