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別因戶籍遷出,讓您的地價稅變貴了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稅率分為一般稅率及特別稅率,其中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為固定千分之2優惠稅率,而一般用地為累進稅率,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地價總額未達累進起點地價,其稅率為千分之10,所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的五分之一。
有許多民眾因子女就學或請領老人年金,將戶籍遷出,致自用住宅用地遭稅捐稽徵機關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稅務局提醒民眾,自用住宅用地,若須將戶籍遷出,應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任一人設籍於該處,以免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遭補稅處罰。如果戶籍遷出後再遷入,請記得於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核准者,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