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需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需提出申請!

地價稅稅率可分為一般稅率及優惠稅率,其中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地價總額未達累進起徵地價,其稅率為千分之10,所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一般用地稅率的1/5。

   一般民眾都認為房屋實際上供自己居住使用,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其實不然,優惠稅率需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才能適用,因此,稅務局請納稅人注意,地上房屋業經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萬別讓自身權益睡著了。民眾需有進一步了解地價稅相關規定,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