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催繳以前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欠稅,務請納稅人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全面催繳以前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欠稅,務請納稅人儘速繳納。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課稅公平,近期將全面清理以前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欠稅,繳款書繳納期限展延自103年3月16日至103年4月15日止,並已全數委託郵局寄出。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於收到繳款書經確認無誤後,請於繳納期限內儘速繳納,如逾滯納期滿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屆時不僅就欠稅加徵滯納金及繳納執行費用外,該分署更會對欠稅人存款、薪資或利息收入等所得及財產強制執行,甚至限制欠稅人出境或為拘提管收,因此稅務局提醒欠稅人務必如期繳稅,以免造成自己不便。又如對稅額有疑問,可依繳款書上查詢電話洽詢經辦人員,將竭誠為您解答;另繳納方式有多元化管道,除可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銀行、農會)繳納外,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者,103年4月17日前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或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或選擇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鍵入銷帳編號方式進行繳稅,以上均免收手續費,請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20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