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逾期未重新鑑定,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身心障礙手冊逾期未重新鑑定,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若身心障礙手冊逾期,未重新鑑定,即不符免稅條件,將追補免稅原因消失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指出,身心障礙手冊右下角有重新鑑定日期欄位,該欄所載日期就是該手冊的有效期限,身心障礙手冊之持有人,應儘速在到期日前重新鑑定,換發新手冊,所使用的車輛才能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自重新鑑定日到期的次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仍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