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補習費、安親班費用等請索取收據以保權益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規定補習班、才藝班、安親班、職業班及技藝講習班等補教業者收取補習費書籍費等應給予銀錢收據,且應按金額的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於此新年度新學期前,提醒民眾支付該等費用時記得索取收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也兼顧政府稅收。
該處也同時提醒補教業者貼用印花稅票後記得註銷該印花稅票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否則將面臨處以5-10倍之罰鍰。另業者也可採以下方式繳納,先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並於該收據上加蓋「本憑證印花稅總繳」戳記,證明將如數彙總繳納,且可以再利用網路申報方式繳納印花稅,「以網路取代馬路」以節省報繳時間及免受路途奔波日曬雨淋之苦。
若有任何疑問,請撥打電話07-7410141分機163或195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民眾朋友服務。
更新日期:20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