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存款帳號退稅迅速又便利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利用存款帳號退稅迅速又便利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外僑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採
   指定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
   外僑納稅義務人若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辦理上年度所得之結算申報,採指定帳
   戶辦理者,限輸入該申報戶內外僑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中一人以其外僑統
   一證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於參與金融資訊服務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及中華郵政股份
   有限公司開立新臺幣存款帳戶之帳號。
   該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詳加確認帳號資料之正確性,並於收到退稅款前勿結
   清帳戶,以利退稅作業之進行。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黃昕怡 電話:04-23051116#215)

更新日期:201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