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2年度房屋稅欠稅催繳稅單已於102年7月31日寄發,請欠稅人收到稅單後,把握繳納期限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縣102年度房屋稅欠稅催繳稅單已於102年7月31日寄發,請欠稅人收到稅單後,把握繳納期限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2年度房屋稅尚有部分納稅義務人迄今仍未繳納,稅務局已於102年7月31日將催繳繳款書全數委託郵局寄出,納稅義務人請在繳納期限內儘速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各銀行、農會)或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繳納,而且不必負擔手續費。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次催繳案件不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電話語音繳稅,在便利商店繳納者,繳納稅款期限,最遲在展延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換言之,逾展延期間2日繳納之民眾,因有加徵滯納金的計算問題,只能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所以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於收到補發稅單時,務必把握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您對稅單記載的內容如有疑問,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77-979。

 

更新日期:201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