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將截止,請把握最後期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於5月3日截止,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依限繳稅,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表示,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5月5日前,除可在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以及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外,還可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5月6日以後則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
稅務局說,依照稅法規定,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2日應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另外,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依規定除責令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
  稅務局再次提醒納稅人,如果未收到或遺失使用牌照稅稅單,請儘速向該局及所屬埔里、竹山分局或南投監理站、埔里分站申請補發,如期繳納。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