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颱風受損車輛 使用牌照稅可減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因颱風受損車輛 使用牌照稅可減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正值颱風季節,民眾小心防颱之餘,若愛車不慎因颱風遭受毀損,使用牌照稅可申請退還。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稅,車輛若因天災受損,需進廠修復始能使用,請記得在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長證明、修車廠修復證明文件及收據,向該局申請車輛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減免,若車輛已受損嚴重致無法使用亦請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該局將主動退還已經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想多瞭解使用牌照稅徵免相關規定,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由客服中心專人為您服務,也可上稅務局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201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