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在9月23日截止申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年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在9月23日截止申請

(臺中訊)102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基準日為102年8月31日,凡在該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負有繳納102年地價稅之義務。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之土地,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請儘速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應自明年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

  該局特別呼籲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務必把握最後期限提出申請。至於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免再申請。

  民眾如想多瞭解地價稅相關規定,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也可以上網至該局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201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