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計課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0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至5月31日。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臺東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核計房屋現值,分別依下列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計課,住家用房屋按現值1.2%稅率、營業用房屋按現值3%稅率、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人民團體等非營業非住家用房屋按現值2%稅率計課。如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是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使用稅率計課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同一層樓面積六分之一。
  該局並表示,房屋稅單均載有按何種使用情形計課及稅額計算方式,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不妨檢視一下,如發現與實際使用情形不符或其他記載事項錯誤,應即時查明申請更正,並如期繳納,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