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請把握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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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請把握申請期限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2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請在9月23日前向本局或羅東分局提出申請,本年度方能適用。      該局提醒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和一般用地稅率用地(千分之十)相差四倍,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下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請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因逢星期日,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本年度即可按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前已核定而用途及戶籍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 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公畝為限。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1~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更新日期:201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