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限繳交102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依限繳交102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

102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呼籲車主,記得按時繳稅。      為方便民眾繳稅,稅務局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以選擇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或電話語音等轉帳方式納稅,亦可持現金至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除外)或至各便利商店繳稅。可受理繳稅的便利商店包括統一、來來、全家及萊爾富,不過限稅額2萬元以下者,才可以選擇便利商店繳稅。      欠稅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之外,加罰應納稅額1倍罰鍰。該局強調,處罰很重,請車主務必記得如期繳稅。 聯絡人:林明典            電話:473230

更新日期:201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