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寄存郵局即生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稅單寄存郵局即生送達效力

〈苗栗訊〉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於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後,即向該局反映並沒有收到稅單,怎麼就被移送強制執行了。但依送達相關規定,稅單既經以郵局雙掛號寄送至民眾住、居所,因未見當事人或無其他可受領稅單之人而寄存於郵局,即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至於當事人是否赴郵局領取,並不影響送達的效力。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如果接到郵局招領稅單的送達通知書時,請不要置之不理,務必儘速前往郵局領取招領之稅單,以免超過繳納期限,除會被加徵滯納金外,如超過繳納期限30天還未繳納,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不可不慎。 聯絡人:張瑞敏聯絡電話:(037)331900-831

更新日期: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