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環保回收而未報廢之輔導單已寄發,請車主詳閱儘速處理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輛環保回收而未報廢之輔導單已寄發,請車主詳閱儘速處理

(苗栗訊)為提醒車主保障自身權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已於102年10月15日寄發有關車輛環保回收而未至監理機關報廢之輔導單,請收到輔導單的鄉親詳細閱讀,以保障您的權益。     稅務局表示,該輔導單提醒車主環保回收應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及相關案例說明,讓民眾知悉移用牌照之嚴重性,並非將車輛回收即處理完畢,可能被移用牌照而遭處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緩,請民眾詳閱、儘速處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聯絡人:游芷萍 連絡電話:037-331900轉613

更新日期: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