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上的投遞地址,是稅單送達處所,不一定是課稅標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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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上的投遞地址,是稅單送達處所,不一定是課稅標的土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於接獲地價稅繳款書時,發現繳款書上投遞地址與土地所在地不一致,而產生疑義,誤以為該稅單核課錯誤。   該局進一步表示,地價稅稅單所載之地址係為稅單投遞地址,亦即稅單送達處所,並非課稅標的,正確的課稅標地填寫在課稅土地欄,如需核對課稅土地,可參閱課稅土地清單或課稅明細表。 聯絡人:楊惠蘭             電話:472215分機203

更新日期:20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