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儘速繳納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儘速繳納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苗栗訊: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於102年10月1日至102年10月31日開徵,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會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為了各位車主的荷包著想,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苗栗稅務局表示:若未收到102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有疑問,請洽苗栗監理站(電話:037-331806)、苗栗稅務局電話:331900轉612、613、615、6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轉510、5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聯絡人:張秀玉 聯絡電話:331900分機611

更新日期:2013/10/24